和式太極拳第六代傳人和有祿出版了一本書《和式太極拳譜》,但是武術愛好者張杰在《武當》雜志上撰寫文章,針對和有祿出版的拳譜用了“欺師滅祖 投靠陳氏”等字眼。和有祿這篇文章對自己的名譽造成損害,將張杰和《武當》雜志告上法庭。
和有祿是河南省溫縣趙堡鎮(zhèn)人,41歲,他是和式太極拳第六代傳人,其志向是在他這一代將和式太極拳發(fā)揚光大。和有祿說,他的祖先和兆元40多歲時創(chuàng)編了和式太極拳,距今有150多年了。為了將和式太極拳和其他門派的太極拳一樣更好的發(fā)展流傳下去,他在2003年將和式太極拳歸納整理,出版了一本書《和式太極拳譜》。正當和有祿為創(chuàng)造和式太極拳美好前景努力工作的時候,一篇公開發(fā)表的文章讓他的心情瞬時跌落到谷底。
刊登文章的是一本2004年七月出版的《武當》雜志,在這期雜志上刊登了一篇題目為《和式太極拳譜引起的風波》的文章,作者張杰。在這篇文章里,張杰針對和有祿出版的拳譜用了“欺師滅祖 投靠陳氏”等字眼,并說和有祿名利思想太重,被清理出趙堡和式太極拳研究會,這些描述讓和有祿大為惱火,他認為這些“名利思想重”等言辭超出了學術討論的范疇,是一種人身攻擊。
在這篇文章里共出現(xiàn)四處“欺師滅祖”,和有祿說他從來不認識叫張杰的人,更不明白張杰為什么要寫這篇文章。那么,張杰為什么對和有祿的太極拳譜作出如此評價呢?我們來到了距離溫縣100公里外的沁陽縣,找到了這篇文章的作者張杰。張杰今年50歲,武術愛好者,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開始,張杰在全國各類武術期刊上發(fā)表過二十多篇武術類文章。張杰與和有祿無怨無仇,為什么要寫這樣的文章呢?
對此,張杰說武術界歷來尊師認祖,和有祿在書里面說和式太極拳產(chǎn)生只說到陳清平,
而陳清平是個有爭議的人物,陳家溝人說他是陳式太極拳傳人,趙堡鎮(zhèn)人說他是趙堡鎮(zhèn)太極拳傳人,太極拳的源流之爭始于上個世紀20年代。1927年,陳家溝太極拳一代宗師陳照丕在北京宣武門下設立擂臺,與各路武術高手交手,創(chuàng)下了十七天不敗的戰(zhàn)績,轟動京城。陳家溝和陳式太極拳名揚天下,但從此也引發(fā)了太極拳源自何處的爭論,爭論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
現(xiàn)在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太極拳發(fā)源于武當山,由張三豐所創(chuàng),一種說法是認定自陳家溝的陳王廷創(chuàng)太極拳。后來,雖然經(jīng)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專家的反復考證,認為河南省陳家溝是太極拳的發(fā)源地并寫進了中國武術史和國內(nèi)大專院校的相關教材,但是仍有不少太極拳愛好者堅持道家張三豐創(chuàng)編太極拳之說。張杰所說的爭議人物陳清平又是何許人呢?
據(jù)專家考證,陳清平是河南陳家溝陳式太極拳的第7代傳人,而堅持張三豐創(chuàng)編太極拳的人說,陳清平是張三豐第9代傳人。那么受到張杰指責的和有祿的拳譜中是如何描述的呢?在這本書里和式太極拳概述里,我們看到這樣一段話:和式太極拳始自和兆元,和兆元師承陳清平。對此,張杰認為陳清平到底是陳王廷的傳人還是張三豐的傳人說法很多,是個有爭議的人物。而和有祿寫師承關系只寫到陳清平,是在有意回避太極拳的源流,算得上是“欺師滅祖”,甚至是“投靠陳氏”的行為。
而和有祿認為,自己出書只是歸納講解和式太極拳法,而并非敘述太極拳發(fā)展史,因此張杰的指責和評價太過嚴重而且沒有道理。他說寫書的時候通過廣泛征求意見,把書定名為《和式太極拳譜》,就是從和式太極拳的創(chuàng)始人和兆元開始傳到現(xiàn)在,沒有提到陳清平以上的師承。
和有祿沒想到,一本書的出版引來了新一輪的太極拳源流的爭議,這輪爭議不但讓自己的名譽受損,而且影響到整個和氏家族甚至是和式太極拳的發(fā)展。和有祿說,欺師滅祖這樣的詞在武術界是非常忌諱的,可能會被逐出師門,永遠不讓再做太極拳這一行了。張杰說,他這樣評價和有祿并沒有考慮后果,但是他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
雖然太極拳源流之爭仍在繼續(xù),張杰認定張三豐在武當創(chuàng)編太極拳的說法確鑿無疑,而他所寫的風波一文給和有祿發(fā)展和式太極拳的夢想憑空筑起一道屏障。有一次,和有祿在江西一個地方傳拳,當?shù)亟M織了一個幾十人的學習班。第一天,和有祿還受到熱情接待,可是第二天聽眾突然走了一大部分,還有一些人甚至打電話進行惡意攻擊,讓他寢食難安。
和有祿感覺事情似乎越鬧越大了,他將情況向溫縣體育局匯報之后并致函《武當》雜志社,要求其在第八期雜志上發(fā)表文章消除影響,但是沒有回應。那么武當雜志對“欺師滅祖”一詞是怎么考慮的呢?《武當》雜志的一位副主編說張杰并沒有罵和有祿,只是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而已。這位副總編不但堅持張三豐在武當山創(chuàng)編太極拳一說,而且認為張三豐在100多歲時創(chuàng)編了太極拳,這正是體現(xiàn)了道家的深厚功力。
2004年8月,和有祿將張杰和《武當》雜志社告上法庭,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年12月,溫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太極拳名譽侵權第一案。法院認為,《〈和式太極拳譜〉引起的風波》一文中稱和有祿"欺師滅祖" "投降陳氏"等語言,明顯貶低了原告的人格,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判決被告張杰應在《武當》雜志或同級新聞媒體上發(fā)表道歉文章,為和有祿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判決二被告分別賠償和有祿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和5000元。張杰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同樣作出了構成名譽侵權的裁定。法院認為,張杰本著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fā)表文章是正當?shù),但他在文中不應該進行不恰當?shù)脑u價,更不應該對他人的人格進行貶損,尤其是在比較注重師承關系和門派的武術界,使用“欺師滅祖”這些詞語就是對他人人格的一種詆毀。
主持人:我仿佛又回到了武林紛爭的年代,只不過今天這個武林紛爭是用文字用筆墨來進行辯駁,F(xiàn)在寫文章的一方認為,我用了一些詞匯可能是在批評你,但是并沒有對你進行人身攻擊,但是和有祿認為 你寫這篇文章就是對我進行了人身攻擊。怎么來看待學術討論和人身攻擊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
李東方:學術討論是本著一種客觀理性的分析問題,如果在學術討論當中,特別是一些批評性文章對對方人身有貶損甚至侮辱,就是屬于對他人人格權利的一種侵害。
主持人:您也是一個學者,可能經(jīng)常會涉及到寫文章發(fā)表觀點,如果不同意他人的觀點在學術討論的過程當中應該遵循一個什么樣的原則?
李東方:無論哪個學者都應該有學術良心和學術標準,我們本著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抓住它的規(guī)律來談自己的觀點,完全提出自己的主張,但是認為對方是不正確的不至于攻擊到對方的人身,不要過多的情緒化,應該是客觀學術本身而論學術。首先要有原則,其次要客觀 理性,加上對他人的遵重,才能把討論引向一個好的結果。
主持人:現(xiàn)在法院通過判決確認了張杰包括《武當》雜志社因為這篇文章對和有祿構成了名譽上的侵權,不過張杰和《武當》雜志社一直不這樣認為。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上構成了對名譽權的侵犯?
李東方:《民法通則》規(guī)定,公民的名譽權受到法律的保護,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誹謗等方式對他人名譽進行侵害。侮辱誹謗還包括貶損他人名譽等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審理
名譽侵權案件的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如果說你寫的批判性文章內(nèi)容沒有失實,但是有貶損他人名譽,詆毀他人人格的文字,也構成名譽侵權。
主持人:名譽權東西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是在人心里的東西,法律通過什么標準來判斷一個人的名譽權是否受到了侵害?
李東方:一個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一定要為第三者所知曉,《武當》雜志是在國內(nèi)外發(fā)行的,一定為國內(nèi)外的讀者知曉,具備了這個條件,損害后果也就造成了。按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主持人:這個案件結束之后,可能關于太極拳起源的爭論還會一直持續(xù)下去,其實每一個學科,每一個領域,也都是在這種不斷地爭論,不斷地探求過程中不斷地發(fā)展的。但是我們切記在進行這樣的學術爭論和研討的過程當中,一定要有一個底線,那就是不要在爭論的過程中超越法律的范圍,去侵害到別人的權利。
- 上一篇:如何練習楊式太極拳云手
- 下一篇:什么是截拳道--蓮達(李小龍夫人)